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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法规

关于印发《AC米兰中国官网创新创业基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发布者:创新创业学院时间:2019-06-29来源:创新创业学院编辑:创新创业学院审核:创新创业学院浏览:

各单位、部门:

  现将《AC米兰中国官网创新创业基金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AC米兰中国官网


2019年6月29日


 

 

AC米兰中国官网创新创业基金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AC米兰中国官网创新创业基金(以下简称基金)的管理,确保基金使用的规范和安全,鼓励和支持学校的自主创新创业活动,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基金的宗旨:在AC米兰中国官网范围内,激发在校学生的创新创业理想,培养创新创业意识,鼓励和扶持全日制本科生和研究生创新创业项目,着力提高师生的创新发展意识和创业实践能力。

第三条 基金的性质:以支持在校学生自主创业为根本目的,非盈利性专项公益基金。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四条 组织机构

在学校创新创业领导小组领导和创新创业学院指导下,成立AC米兰中国官网创新创业基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基金管理办公室),办公室挂靠在招生与就业指导中心,统筹创新创业基金评审和管理等工作。

第五条 机构职责

1.制定、修改本办法,审定相关实施细则。

2.负责组织基金使用的申报、评审、发放、跟踪检查,接受和处理有关异议事项。

3.对项目的进展、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管理与监督。

4.负责解答捐资人的咨询或查询
 

第三章 基金的来源和使用

第六条 基金的来源

1.学校划拨资金。

2.政府机构、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或个人的捐资。

3.海内外各地方校友会或校友个人的捐资。

4.基金资助项目的回收经费。

5.其他合法收入。

第七条 基金的捐资额度

单次捐资额度原则上应在1万元以上。任何单位或个人,单次捐资金额超过5万元,可以冠名设立基金子项目,并可以在本基金管理规定的基础上设定资助细则。

第八条 基金的使用对象

1.物质形态的创新创业

(1)各级各类学生创新创业竞赛的优秀项目。

(2)在校期间参与教师的科学研究,并独立将科研成果转化为生产力的优秀项目。

(3)在校期间将社会上专利成果转化为生产力的优秀项目。

2.非物质形态的创新创业

(1)各类艺术方面的优秀创新项目。

(2)民族文化传承及创新的优秀项目。

(3)学生出版各类专著、申请专利等优秀项目。

3.经营型的创新创业

(1)贫困生在校期间,从事实体生存类经营项目,项目取得合法手续且具有较好的创意,或在经营管理方面具有较突出的管理理念创新。

(2)其他特别优秀的初创企业实践项目。

第九条 基金的使用条件

1.获得基金资助的创业个人(团队)应在遵守国家相关法律和政策范围内合法经营。

2.获得资助的个人(团队)须签署相关协议,确保资金使用的绩效。

3.获得资助的个人(团队)若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应以一定的方式回报母校。

4.对于恶意套取基金及获取基金后消极创业的,一经核实,基金管理办公室将收回资助基金;对于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追究申请人(团队)的相关责任。
 

第四章 基金的申报

第十条 申报对象

1.申报个人需为全日制在校生。

2.申报团队需以在校生为法人代表或实际控制人,且综合股权需超过51%及以上。

第十一条 申报对象的基本条件

1.思想端正,身体健康。

2.无不良信用记录。

3.无违反校纪校规及其他违法记录。

4.具有较强的自主创业意愿和创业能力。

第十二条 申报材料

1.《AC米兰中国官网创新创业基金申请表》。

2.《商业计划书》。

3.《项目可行性论证报告》。

4.申报人身份证及学生证复印件、申报人或团队成员在校期间无不良信用及无违纪记录等证明。

5.可以说明项目情况的证明材料(如技术报告、鉴定报告、检测报告、专利证书、产权使用证明书、技术合同等参考材料)复印件。

6.已注册的企业,报送法人营业执照、公司财务报表、近一年的公司银行流水及税务局出具的纳税情况证明;合伙型企业提供正式的合作/合伙协议书。

7.与项目和企业有关的其他参考材料(如奖励证明、用户定单等的复印件及产品照片等)。
 

第五章 基金的立项与结题

第十三条 立项程序

1.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申请表及其他相关支持材料,经学院初审通过后报送基金管理办公室。

2.基金管理办公室组织捐赠人及相关领域专家评审或答辩,确定资助额度,并对资助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分管校领导批准,学校发文公布。

第十四条 项目实施及变更

项目实施启动时间自学校正式发文公布之日算起。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涉及变更研究内容、项目成员、调整结题时间等事项,项目负责人应提出书面报告,经学院审核,报基金管理办公室批准。

第十五条 项目验收

1.项目完成后,提交项目结题报告书及其成果支撑材料。指导教师在项目结题报告书相应栏签署意见后将结题材料提交基金管理办公室。

2.基金管理办公室组织专家验收项目,推荐优秀项目成果参加省市级竞赛或对接其他资助基金。
 

第六章 基金的管理

第十六条 基金纳入学校财务统一管理,学校设立“创新创业基金”项目,专户核算收支,保证专款专用,遵守学校财经规章制度。

第十七条 项目资助额度原则上不超过2万元,资助期原则上为1至3年(次),特别优秀项目的资助额度及资助期由学校另行研究决定。

第十八条 对获准立项建设的个人(或团队),基金管理办公室按照项目实施进度分期拨付资金。按照立项资助金额的50%拨付启动经费,剩余部分视项目进展情况给予拨付,以中期考核或验收结果为准。
 

第七章 附 则

第十九条 本办法由AC米兰中国官网创新创业基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 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施行。
           

附件:1.AC米兰中国官网创新创业基金项目申请表

 2.AC米兰中国官网创业基金申请材料汇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AC米兰中国官网校长办公室                              2019年7月1日印发